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14 来源:网络
(@非深户,跨省异地就医范围有变,非深户也可直接结算报销!)
提示:点击上方"择校通"↑
大家都知道,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好处,深圳参保人在外省看病,可以直接刷医保卡,方便的不要不要滴~
想知道你能怎样落户深圳
点击文章下方“阅读原文”
进行入户积分测算
但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
因为条件受限,无法办理异地医保备案,结果要面对的就是繁复的报销手续,两地跑的尴尬,以及个人全额垫资报销周期长的问题!
现在小编就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扩大人群范围啦!
不是深户?没关系!
只要你属于下述人群
现在也能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深圳市社保局3月15日公布,根据深圳参保人员实际情况,为方便大家就近就医,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深圳现已将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直接结算。
你一定要问
“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指的是谁?
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的范围
“外来就业创业人员”
指非本市户籍人员
在深圳就业或创业
已在深圳正常参保
因工作原因外派至
国内其他地市
或因故返回户籍地
这两类情形的人群
如果你符合以上条件
那你还等什么?
快点去备案啊!!
备案所需材料
①深圳市两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社保局官网—办事指南中下载);
②身份证(验原件);
③参保企业外派证明(单位外派的提供)或户口本(返回原籍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金融社保卡(验原件)。
备案注意事项
1.备案无须选择医院,可直接备案到地市或省份(仅限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省、西藏自治区)。
2.备案地所有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均可实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都可以支持直接结算。)
3.参保人外派结束,或从原籍返回深圳的,应及时取消仍在有效期的备案手续
那应该怎么去备案呢?
此类情况的备案过程
和之前的备案方式有一丢丢不同哦
备案渠道二选一
目前只支持窗口和电话传真受理,后续将视开展情况开通社保个人网页的申请渠道。
参保人若通过传真方式申请,请及时联系经办窗口核实备案完成情况,各经办窗口办公电话及传真电话可登录社保局官网查询。
报销待遇
(一)备案后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则执行深圳的政策。
按照深圳市医保办法的相关规定,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起付线为1000元,且在省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70%支付。
(二)参保人办理了“两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因故未直接结算,或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现金垫付返回深圳申请报销的,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这里
提醒各位一件事情哦!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就是这种卡!
?
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二代IC卡)
人在外地暂时不回深圳,换金融社保卡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需要哪些准备哪些资料?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申请,但是按照银行规定,成年人须本人到现场激活,未成年人须监护人代激活后才可以正常使用社保卡哦。
所以建议通过在线申请办卡(申办方式:深圳人社-》掌上办事-》办理金融社保卡),预计22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卡后再激活使用。
成年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及注明代办事项的经公证的委托书。需提交以下资料——(具体要求建议先咨询合作银行。)
?数码照片回执:
?有效证件:
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监护人及未成年人户口本及复印件、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素材来源:深圳人社、网络
图片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小编有话说
别让孩子输在户籍上,入深户,给孩子一个选择名校的机会!
入深户、老人养老、买车、买房、一个深户你懂得!
为防止因新政策或指标用完办不了户口,需要入户并满分的,建议立即提交资料,马上申报,择校通积分入户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协办服务,一人落户,全家随迁,一人费用,全家服务,全程服务指导!
初审不过,全额退费!深圳唯一一家承诺全额退费的机构!
:0755-.
“”
长按,识别,加关注
阅读原文链接在线测评积分入户分值
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即刻查询入户分值及入户方案!
觉得有用请给我好看!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