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02 来源:网络
(2021年这些职称可上海居转户或人才引进落户!附职称目录表)
2021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其中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可以落户,但是哪些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用来落户呢?职业资格证书都有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1、技能等级证书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1
工具钳工
22
汽车维修漆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2
工具钳工(注塑模)/塑料模具工
23
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3
工具钳工(冷冲模)/冷冲模具工
24
起重工
4
冷作工/冷作钣金工
25
天车工/桥式吊车司机
5
模具设计师/模具设计师(冷冲模)/模具设计师(注塑模)/冷冲模具工/塑料模具工
26
化学分析工/化学检验员
6
长度计量工/长度计量员
27
钳工/机修钳工
7
数控车工/数控机床工
28
机修钳工
8
数控铣工/数控机床工
29
装配钳工
9
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工
30
镗工
10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31
热处理工
11
维修电工/电工
32
电机装配工
12
电焊工
33
无损检测员
13
电梯安装维修工
34
汽车装配工
14
电切削工(电火花线切割)/电火花线切割机床操作工
34
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
15
电切削工(电火花成形)/电火花成形机床操作工
36
电气试验员
16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集成电路版图设计技术
37
变电设备检修工
17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
38
通信电力机务员
18
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仪器仪表维修工
39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19
制冷设备维修工/制冷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40
电解精炼工
20
汽车维修工
41
火法冶炼工
21
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电器维修工
42
铁路信号工
提醒:技工证是无法用于申请上海落户的。
2、专业技术职称
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这里够能取得的方式有考试、评审、专业部门聘任等
3、国家技术类职业资格
表1: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1)
序号
名称
可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2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3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4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5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6
国际商务师
经济系列中级
7
注册城市规划师
相应的中级职称
8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9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10
质量(中级)
工程师
11
出版(中级)
编辑
12
房地产经纪人
经济师
13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14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15
土地登记代理人
经济师
16
通信(中级)
工程师
17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工程师
18
社会工作师
相应的中级职称
19
广告师
经济师
2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工程师
21
管理咨询师
经济师或会计师
22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一级、二级)
相应的中级职称
23
物业管理师
经济师
24
注册验船师(A级、B级)
工程师
25
注册计量师(一级)
工程师
26
注册测绘师
工程师
27
招标师
经济师
28
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级、高级)
工程师
29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工程师
30
人才中介师
经济师
表2: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2)
序号
名称
1
注册监理工程师
2
注册资产评估师
3
注册建筑师(一级)
4
注册结构工程师
5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6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7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8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9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10
注册电气工程师
11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
注册环保工程师
13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14
注册冶金工程师
15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16
注册机械工程师
17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18
建造师(一级)
19
注册设备监理师
20
注册会计师
21
执业律师
需要注意:
1、表一中的是可以用的职业资格名称,其对应的中级证书可用于居转户,高级证书可用于人才引进。
2、表二中的职业资格名称,一级对应的是中级职称,二级对应的是初级职称。所以很多朋友拥有的“一级注册某某证书”跟人才引进最新办法中“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是不一样的。
另外,职业资格行业准入证书也是不能用的,比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不能用的,但是执业律师证是可以用于居转户的。
1.一级证书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公布)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
2、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